五證二書
一、房地產的五證二書是什么?
房地產的“五證”指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岸敝傅氖亲≌|量保證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引用法規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二、五證二書是指哪些身份認證文件?
“五證二書”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以及《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
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引用法規
[1]《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六條
[1]《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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