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區土地承包法律咨詢網
一、東城區未簽合同裝修糾紛委托律師多少錢
找律師一般是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還有就是各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來進行收費的,請律師涉及到的費用有常規收費、包干收費和風險收費。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后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準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
10000,勝訴后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
30%。
二、什么是土地承包三權?
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農民擁有土地的承包權,可以自主經營種植不違反國家政策的作物。后來,隨著進城務工的農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轉讓給其他人。受讓人不擁有承包權,而是一種經營權。這樣,就有了三種權利,即歸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歸原農戶的承包權,以及歸實際經營者的經營權。為了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國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并行。 “三權分置”下,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既存在整體效用,又有各自功能。從當前實際出發,實施“三權分置”的重點是放活經營權,核心要義就是明晰賦予經營權應有的法律地位和權能。
三、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土地確權怎么辦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到期后,由村集體重新發包,并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重新發包時,由村集體確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會討論決定。原則上,以發包時具有本集體成員資格的人員為限來平均分配。上述一系列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都明確規定了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論是在第一輪承包還是在第二輪承包過程中,如果未達到國家政策和法律所規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應當延長至30年。而這種延長是在第一輪或第二輪承包期限的基礎上延長的,而并非是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屆滿后,重新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發包。2005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七條明確規定“承包合同約定或者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記載的承包期限短于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期限,承包方請求延長的,應予支持。。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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