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必須要是書面的嗎?相關規定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不一定一定要書面,法律有哪些規定?
借款合同不一定要書面的。與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如當事人另有約定可以不采取書面形式,自約定的時間起生效或自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的時間起生效。
二、借款合同是否必須是書面的?
是的。借款合同以書面形式為原則,自然人之間借款對合同形式另有約定的為例外。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三、合同詐騙的法律問題
合同詐騙不是一定要有書面的合同。
只要行為人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就構成合同詐騙罪。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四、借款合同是否是諾成合同有哪些規定
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借款合同既有諾成合同,也有實踐合同。
諾成合同是指僅以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成立要件的合同。諾成合同自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于履行合同,而與合同的成立無關。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五、規定合同和借據是借款必須要的嗎
需要。
個人之間借款的話,為了防范風險,借款合同或者借據至少需要其中一種。最好兩個都有。同時附帶上交付或者轉賬憑證。
在此建議個人之間借款,最好讓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擔保,比如房屋車輛進行擔保,并辦理抵押登記,或者讓借款人找一個有支付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人作為保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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