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種合同形式需要采用書面形式?
一、需要采用書面合同形式的情況有哪些
法律明確規定需要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的情形有1、商業借款合同;
2、6個月以上的長期租賃合同;
3、融資租賃合同;
4、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委托監理合同;
5、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二、需要采用書面合同形式的情況有哪些?
律師解答
采用書面合同形式的情況有抵押合同;除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等合同。上述合同都屬于要式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三、需要采用書面合同形式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明確規定需要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的情形有1、商業借款合同;
2、6個月以上的長期租賃合同;
3、融資租賃合同;
4、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委托監理合同;
5、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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