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違法拆遷法律咨詢
一、拆遷公司違法拆遷,法律管不管,有哪些相關規定
拆遷公司違法拆遷,法律管不管?
即便拆遷公司及工作人員擁有了合法的拆遷資質,也不意味著他們實施具體拆遷行為時就可以胡來、為所欲為。他們的工作仍然必須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法律規定依法進行。
在拆遷實踐當中,存在拆遷公司要求被征收人先搬遷再給補償的行為,這是違法的。房屋征收非常重要的一條原則,就是先補償后搬遷。拆遷公司在未協商補償、未補償的情況下就要求被征收人搬遷騰房或者強制拆除,那么是違反征收流程的,屬于典型的違法征收行為。
另外,拆遷公司暴力逼遷也是違法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從以上這些法條,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拆遷公司的拆遷行為必須依法進行。法律也對違法拆遷的具體行為作出了描述和界定,咱們被征收人在拆遷時可以詳細參考,避免吃虧上當。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二、如果房子拆遷糾紛怎么辦,法律有哪些規定
首先可以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好可以直接到拆遷部門申請裁決,也可以收集證據直接走法律的程序進行解決,拆遷方在拆遷房子時必須要先與被拆遷方協商好所有的賠償才能實施拆遷行為。
三、拆遷人違約被拆遷人必須如何維權?
一、申請仲裁
根據《仲裁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或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沒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如果與拆遷人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未確定解決糾紛的方式是仲裁,拆遷人無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希望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可以與拆遷人可再次就申請仲裁事宜達成協議,之后依法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也可通過行政訴訟來維權
拆遷糾紛常見的解決方式是提起訴訟,由于拆遷相對的是行政機關,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拆遷糾紛可申請行政訴訟的范圍包括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四、政府違法拆遷訴訟時效如何界定?
1、政府違法拆遷,起訴政府有訴訟時效,具體為六個月。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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