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刑事官司律師法律咨詢
一、包頭找律師訴訟費如何計算,有哪些相關的法律規定
專業分析1、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根據案件復雜程度、律師工作所需耗費時間,在3000-5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代理費不低于10000元;
2、涉及財產標的的,按爭議標的收取代理費,但最低不低于3000元(外地的代理費不低于10000元)。
1爭議標的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6%
2爭議標的額10萬元(不含本數)—5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5%
3爭議標的額50萬元(不含本數)—10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4%
4爭議標的額100萬元(不含本數)—50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3%
5爭議標的額500萬元(不含本數)—1000萬元(含本數)部分收費標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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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頭律師起訴收費標準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以市場調節價為主、政府指導價為輔的價格管理方式。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
(三)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如下。具體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在指導價收費標準的區間范圍和比例幅度內協商確定。
(一)計時收費
1、適用范圍適用于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全部律師服務事項。
2、收費標準
200—3000元/小時。
(二)計件收費
1、適用范圍一般適用于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2、收費標準
1刑事訴訟案件
①偵查階段
2000—20000元;
②審查起訴階段
2000—20000元;
③審判階段
3500—35000元;
為刑事自訴案件或者公訴案件被害人代理的,按照以上標準收費。
2民事、行政訴訟案件
2000—20000元。
(三)按照標的額比例收費
1、適用范圍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和代理國家賠償案件的法律事務。
2、收費標準
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費。
爭議標的額
收費標準
10萬元以下(含本數)部分6%
10萬元(不含本數)—50萬元(含本數)部分5%
50萬元(不含本數)—100萬元(含本數)部分4%
100萬元(不含本數)—500萬元(含本數)部分3%
500萬元(不含本數)—1000萬元(含本數)部分2%
1000萬元(不含本數)—5000萬元(含本數)部分1.
5%
5000萬元(不含本數)以上部分1%
爭議標的額10萬元以下收費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費。
以上是辦理訴訟案件一個審級(階段)的收費標準。
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分為一審、二審、審判監督、執行等審級(階段);刑事訴訟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后分為一審、二審、死刑復核、審判監督、申訴等審級(階段)。辦理兩個以上審級(階段)的,從第二個審級(階段)開始的每一個審級(階段),可以按照第一個審級(階段)標準減半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除收取辦理刑事案件費用外,其民事部分可以按照辦理民事案件一審標準減半收費。
按照規定可以采取風險代理收費的,風險代理收費不得高于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案情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收費可以高于規定的標準,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五倍。
三、包頭工傷代理請律師收費的常見問題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2] ;
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四、包頭專利權屬糾紛律師怎么收費?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按爭議標的額比例,在規定的幅度內,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訴訟標的額 收費比例
1萬元以下 (含1萬元) 500元—1500元/件;
1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
2%—
5%;
10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
1.
7%—
3.
5%;
50萬元至100 萬元(含100萬元)
1.
4%—
2.
8%;
100萬元至500萬(含500萬元)
0.
7%—
1.
5% ;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
0.
4%—
0.
8%;
1000萬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過
0.
4%, 雙方協商確定。
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按較高者計算。
(三) 二審案件分別按照一審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收費,但在上階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費用的,本階段應減半收費。
(四) 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經雙方協商實行風險代理的,最高收費額不得高于委托人實際獲得財產利益的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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