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拆遷賠償法律咨詢平臺有哪些?
一、水管被別人挖斷賠償項目有哪些水管被挖斷的索賠項目
1、施工中挖斷自來水管不是故意毀壞情況下,只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故意,有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甚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以昆明市為例,《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賠償城市公共供水單位水量損失和設施修復費,并處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工程施工造成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
(二)擅自啟動、關閉、拆卸、改動或者損壞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
(三)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道、自備水源管道、再生水管道、加壓設備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的;
(四)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安裝水泵、直抽加壓取水的;
(五)擅自改變用水性質的;
(六)盜用或者轉售城市公共供水的;
(七)違反消防設施專用的規定,擅自啟用消防設施取水的;
(八)在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危害供水設施和水質安全活動的。擴展資料《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妨礙城市供水管理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阻撓城市公共供水單位工作人員搶修城市供水設施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啟動、關閉、拆卸、改動或者損壞城市公共供水設施,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表井內安裝水管或者穿插其他管道;
(二)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上安裝水泵,直抽加壓;
(三)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道、自備水源管道、再生水管道和加壓設備等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設施接通;
(四)干擾、阻撓供水單位正常維護。
引用法規
[1]《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
[1]《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1]《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二、天水培訓機構征收的賠償
培訓機構拆遷的補償拆遷主要有1、是拆遷資產補償,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裝修費用的補償。
2、經營損失的補償。
3、拆遷費用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 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4、基于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具體每一項的補償標準,則需要根據實際評估來確定。
三、陽泉解除承包合同糾紛委托律師怎樣收費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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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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