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擅長合同違約案律師法律咨詢
一、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怎么證明違約
為此,原告必須舉出下列證據1、雙方訂立的合同。
2、己方履行義務時,對方簽發的收據、發票或其他書面證據。
3、對方商品的驗收記錄或鑒定結論。
4、能證明被告方違約的所有證據。
5、己方遭受損失的證明,如額外支出的費用。
6、其他證據材料。這些證據材料應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提供。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二、法院能否受理違法合同糾紛?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起訴條件的違法的合同糾紛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