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咨詢擔保法律相關問題
一、擔保人責任的法律規定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條 【債務承擔對保證責任影響】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七條
二、擔保行業的法律規定是怎么樣的?
擔保行業的相關規定是企業必須是法人單位。企業至少有1—2年以上的經營盈利記錄,財務報表已經審計。企業的財務指標反映出有較強的償債能力。企業目前的經營狀況良好,預期的銷售收入和利潤足以支持到期還本付息。企業所申請擔保貸款的用途真實,金額適當。
三、擔保書具有法律效力的幾種類型和具體。
擔保書的生效條件1、簽署保證書必須是正常民事行為能力人;
2、是在完全自愿、平等情況下簽署的;
3、保證書合法的,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4、雙方進行簽字蓋章,然后保證書就可以生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法律依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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