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后去公證,是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一、婚前買房,貸款的,婚后去公證,房子是屬于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 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二、婚前共同買的房,共同還貸款,但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沒結婚算共同財產嗎
1、婚前買房只寫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財產應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1婚前買房只寫一方名字,且婚前還清貸款或者全款買房的,屬于個人財產,不是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該不動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三、婚前個人買的房子,婚后共同按揭還款,這樣屬于共同財產嗎
1、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按照此規定,首先是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法院判決歸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還貸,是屬于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工資獎金還的話,該款屬于夫妻共同,如果離婚,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按照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四、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共同財產,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前財產是屬于個人婚前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以上就是婚前財產屬于共同財產嗎的回答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