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148法律咨詢
一、通遼徇私枉法罪請一個律師辯護收費
(一)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準。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3、一審階段,每件收費4000—30000元。
4、上述收費標準下浮不限。
(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二、刑事訴訟法148條的規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鑒定意見是訴訟證據的一種。鑒定意見不同于證人證言等人證,因為鑒定人沒有直接或間接感知案件情況,鑒定結論是表述判斷意見而不是陳述事實情況,證據的產生所依據的是科學技術方法而不是對有關情況的回憶。在當今各國的司法實踐中,司法鑒定的使用日益廣泛,鑒定意見在幫助法官查明事實方面也有著無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國司法鑒定的相關制度并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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