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產假法律法規規定詳細
一、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產假法律法規怎么規定的
產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國家規定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增加產假60天。
法律規定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二、山東省濰坊市安丘市產假法律法規怎么規定的
產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國家規定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增加產假60天。
法律規定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三、山東省棗莊市產假法律法規怎么規定的
產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國家規定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增加產假60天。
法律規定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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