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程序規定
一、監察委員就業回避律師的規定是什么,法律規定是什么
監察委員就業回避律師的規定是所辦理的事項與本人或者近親屬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情況之下,應當回避。并且根據我們國家相關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勞動保障監察員在進行調查檢查的過程當中是不能夠少于兩人的,同時是需要佩戴標志并且出示證件。
二、法律申訴是一道什么樣的法律程序,申訴和上訴有何不同
申訴是國家法律賦予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一項重要的訴訟權利,它和上訴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區別1、上訴必然引起二審程序;但申訴僅是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重要材料來源,是否能夠引起審判監督程序,必須由司法機關對申訴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生效裁判確有錯誤,并符合法律規定的重新審判的條件時,才能開始審判監督程序。
2、上訴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審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但申訴則不相同,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申訴的提出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3、上訴有法定期限限制;申訴則沒有期限限制。
三、法律規定查詢法人代表的程序是什么
1、企業的法人代表、股東明細、成立時間、注冊地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等,都是工商局的公示信息,上“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就能查詢到這個公開信息。
2、備案登記查詢可以直接去當地的工商行政部門詢問自己的名字或者單位名稱就可以查詢到是否是法人。
根據《公司法》第7條規定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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