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買賣法律咨詢哪個部門管
一、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有法律保護嗎?
法律分析
買賣完整產權的安置房受法律保護,安置房的房屋產權要根據土地的性質來確定。如果屬于農村集體土地建造的安置房是不允許自由買賣的,買房人可以向賣房人主張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二、二手房中介屬于哪個部門管理?
房地產中介機構歸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即房管局)。對中介機構的違規可以直接到當地房管局投訴。《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執行合伙人)或者負責人、注冊資本、房地產經紀人員等備案信息向社會公示。
第二十八條 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現場巡查、合同抽查、投訴受理等方式,采取約談、記入信用檔案、媒體曝光等措施,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進行監督。房地產經紀機構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被檢查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并根據要求提供檢查所需的資料。
引用法規
[1]《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2]《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3]《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三、沒有房產證的安置房過戶有法律效力嗎
專業分析1、沒有房產證,公證處不會公證。
2、安置房雖然沒有房產證,但是可以買賣。
3、要想排除風險,就要訂立一個合法有效的書面合同,并得到房屋共有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第九條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或者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依此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并非必然無效。
引用法規
[1]《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九條
[2]《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四十四條
四、您好!買賣安置房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1、通常安置房買賣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買賣安置房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協議合法有效,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2、但是容易發生糾紛,因為房屋在幾年后的價值是升還是降都是個未知數,那么房產證拿到后,如果賣主拒不過戶,你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對方過戶,所以,風險還是有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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