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設立審核
一、法律服務合同如何審核?
合同審查就是按照法律法規以及當事人的約定對合同的、格式進行審核。要審查合同如何成立或者是否成立,如何生效,或者是否生效,有無效力待定或者無效的情形,合同權利義務如何終止或者是否終止,相應的合同約定或者條款會產生什么樣的法律后果呢,會產生什么樣的民事法律關系,什么樣的行政法律關系,什么樣的刑事法律關系。與我方的期待有多大距離。審查過程中,要時刻考慮法律后果概念。使法律后果概念貫穿前面三個環節每一環節。因為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或者發生特定的情況都會導致特殊的法律后果發生。
二、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申請的流程,法律有哪些規定
當事人需要先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以后會在5天內完成相關的審查工作,不論法律援助機構是否提供法律援助,都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
三、設立法律服務咨詢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1.公司必須依法設立。公司的依法設立主要是指設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設立必須依據法定的程序辦理相關的登記手續,領取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凡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公司,必須依照我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設立。
2.公司必須具備必要的財產。一定的財產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質基礎。公司作為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必須有其可控制與支配的財產,以從事經營活動。
3.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名稱。公司的名稱相當于自然人的姓名,可以自由選用,但必須標明公司的種類,即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必須具有完備的組織機構。規范的內部治理結構是公司法人不同于很多其他法人組織的重要標志之一。公司作為法人并無自然實體,必須設立公司機關以決定和實施公司的意志。公司健全的組織機構是其公司法人意志得以實現的組織保障,它包括公司的權力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
5.公司要有自己的經營場所。它是公司實現其設立目的所實施經營的地方;公司還必須有自己的住所,其住所可與其場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但住所是公司法律關系的中心地域,凡涉及公司債務之清償、訴訟之管轄、書狀之送達均以此為標準。
6.公司必須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1公司的獨立權利。原則上,對于公司的合法目的而言,公司幾乎是與自然人一樣的獨立實體。公司若要與自然人一樣,就必須擁有權利。這些權利是非常廣泛的,如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財產包括不動產的權利、起訴和應訴的權利以及在公司目的范圍內從事任何合法的經營活動的權利。
2公司的獨立責任。公司必須在依法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的基礎上自負盈虧,用其全部法人財產對公司債務獨立承擔責任。公司獨立承擔責任,就意味著股東除承擔對公司的出資義務外,不再承擔任何其他責任,即股東的有限責任。
四、六年免檢網上辦理流程是什么,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以前,車主申領6年免檢檢驗標志,需每兩年到車管所窗口申領1次。現在車主擁有了更多的選擇,一、足不出戶網上辦,二、自主領取就近辦。那么6年免檢網上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呢?
登錄"交管12123"APP,通過【業務中心】→【申領免檢標志】,進入申領免檢標志業務流程。
第一步選擇需申領免檢標志的機動車,對于交強險和車船稅聯網核查是否通過的,分別進入兩個不同的業務操作流程。
第二步
1、交強險和車船稅聯網核查通過情況下確認車輛信息及填寫寄送地址等信息即可完成申領。
2、交強險和車船稅聯網核查不通過情況下用戶需上傳交強險、車船稅憑證照片,然后填寫寄送地址等信息即可完成申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條
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溫馨提示】這是根據當前問題的經驗總結,不同地區的法院在審判尺度上有細微差別,辦理案件一定要選擇專業的律師,點擊快速咨詢,與律師一對一溝通法律訴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條
五、公安督查案件有時限嗎?根據哪些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督查是公安機關對特定案件的監督檢查方式,但不能因此違反辦案期限的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溫馨提示】這是根據當前問題的經驗總結,不同地區的法院在審判尺度上有細微差別,辦理案件一定要選擇專業的律師,點擊快速咨詢,與律師一對一溝通法律訴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2]《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1]《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2]《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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