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離婚法律咨詢
![松山湖離婚法律咨詢](https://p2.tinglv.cn/202308/15/621915c6f743a0c7.jpg)
一、東莞樟木頭法庭能否辦理異地離婚案?
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對案件管轄相關規定的,即可在東莞樟木頭法庭起訴離婚。1、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原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等證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訴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二、異地離婚,異地起訴離婚怎么辦?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1.雙方持以下材料1、雙方戶口本2、雙方身份證3、結婚證4、一寸免冠近照兩張5、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3.通過后發給《離婚證》異地訴訟離婚手續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三、在東莞厚街辦理離婚如何辦理?
異地辦理離婚需要被告在異地居住一年以上1、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2、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雙方戶口證明;雙方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應有利于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3、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
4、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四、在中國內地和惠州兩地都可以申請離婚嗎?
1、夫妻戶口異地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既可以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也可以到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2、如果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則需要到被告戶籍地提起訴訟,如果戶籍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樣的,到經常居住地提起訴訟。
3、異地起訴離婚需要準備起訴書和相關證據提交至受理法院,法院受理后安排時間開庭并送達傳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