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區工傷事故法律咨詢
一、報工傷,沒有事故認定書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報工傷沒有事故認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補交交通事故認定書,等到取得交通事故之后,在依法為當事人辦理工傷認定。事故認定書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工傷才需要的材料。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二、上下班交通事故,工傷認定怎么辦?
很高興回答您上下班交通事故工傷認定辦法這個問題,以下就是最佳答案一、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上下班途中”的規定進行了細化,《規定》第六條明確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 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一)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1、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二)交通事故工傷認定需要提供材料
1、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和《工傷申報證據清單》;
2、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工資卡明細單、工資條、胸卡、考勤卡等復印件,原件需同時帶好);
3、受傷者身份證復印件;
4、首次門診病歷及拍片報告復印件或出院記錄復印件,死亡的還需提供醫學死亡證明、死者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
5、屬于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單位開具的派工單或出差通知書或其他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
6、屬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家中正常路線圖;個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本人機動車復印件。屬于暫住本市人員,還應提供租房協議或房東出具的租房證明、房東聯系電話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7、需提交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屬于單方交通事故的,也應提交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證明。
8、屬于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逃逸證明》。
9、受傷職工的勞動保障卡復印件,若為非本市戶籍人員還需提交暫住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工傷認定申請表》備注一欄中注明勞動保障卡號和暫住證編號,未辦理勞動保障卡的員工請先到本局結算中心大廳或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勞動保障卡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10、證人證言2份及證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在上述四種情況下,要是勞動者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話那么就可以申請認定為工傷,有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 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等。
引用法規
[1]《規定》 第六條
三、工傷認定不認可怎么辦誰可以申請交通事故工傷鑒定
對工傷認定結論不認可時,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用人單位、受害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四、申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傷如何申請工傷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申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傷怎么申請工傷”問題回復如下發生交通事故后,所在單位應當自交通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五、工傷事故的處理
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一般說來,協商是首選解決方式。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是否構成工傷,以及工傷待遇如何結付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談判、磋商,從而達成共識解決爭議。協商是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平等的條件下進行的,協商所達成的協議一般都能自動履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