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縣工傷咨詢
一、工傷的申報部門有哪些,工傷申報的流程
一般是在工作單位所在的鎮或區社保局申請即可,工傷申報的部門不需要到市級的部門,也不須要去勞動局,因為勞動局受理之后還是會轉到社保局去認定,反倒手續更復雜, 你可以直接所在鎮的社保局或松崗區社保局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好之后,連同相應資料(以社保局的書面“提交資料清單”為主)交至社保局即可,社保局會在一個月內做出決定是否認定為工傷。 認定為工傷的,如果本人或本人單位要求做傷殘等級鑒定的,會指定鑒定中心鑒定,傷殘鑒定結果大約十到十五天左右下來。不愿做傷殘鑒定的,大約半個月到一個月內就可以辦理醫藥費等的報銷了。
二、個人辦工傷認定去哪辦?工傷認定由誰來舉證
個人辦工傷認定,應當到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是否屬于工傷,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三、上班受傷了,請問申請工傷認定所必需的材料是哪些
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如下證據1、搜集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工資卡、工資存折、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用人單位向職工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
2、搜集構成工傷的證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相關證據等等。
3、搜集與工傷待遇相關的證據治療費。包括醫院的病歷、診斷證明、處方、醫藥費收據、住院費收據的明細單據等;誤工費。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死亡)職工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相關病歷復印件;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及病歷,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5、企業申請認定工傷的,應提交《工傷事故報告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6、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登記證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場安全監管局查詢);
7、關于工傷的證人證言(證明人必須寫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址并簽名按指紋,復印身份證);
8、非申請人辦理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三、【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四、工傷員工結案離職時需要辦哪些手續,需要工傷員工簽哪些文件
1,工傷結案的職工辦理離職手續時,單位還需要向工傷保險部門申請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單位還需要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工傷職工離職時除了要和單位辦理工作交接,填寫工作交接清單外,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外,單位還要另外準備一份工傷補助金領取表,注明工傷等級、發放標準、具體發放數額、發放或領取方式,由職工本人確認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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