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律方面的律師
一、監察委員就業回避律師的規定是什么,法律規定是什么
監察委員就業回避律師的規定是所辦理的事項與本人或者近親屬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情況之下,應當回避。并且根據我們國家相關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勞動保障監察員在進行調查檢查的過程當中是不能夠少于兩人的,同時是需要佩戴標志并且出示證件。
二、解決勞動糾紛的法律法規有哪些,法律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單位處理勞動糾紛的方法如下
1、協商解決;
2、申請調解;
3、申請仲裁;
4、對裁決不服的,申請訴訟。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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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三、勞務合同糾紛請律師多少錢,法律有哪些規定
法律沒有強行規定過收費標準,但一般情況下都跟律師的業務能力,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的難易程度以及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有關,請律師處理勞務合同糾紛的,可以到律師事務所商定收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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