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財產可私自處理嗎?
![監護人財產可私自處理嗎?](https://p2.tinglv.cn/202308/19/0f0bbd8547042b96.jpg)
一、監護人義務財產的私自處理有哪些法律限制?
在我國國家的民通法則中關于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關系維護中,有提到被監護人的財產處理的問題。那么,監護人義務財產可以進行私自處理嗎?按照相關的規定,一般來說沒有特殊情況,監護人是沒有權利對被監護人的私有財產進行另做處理的,同時若造成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二、監護人義務財產可以私自處理嗎?
1、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2、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監護人只有保護被監護人財產的權利,沒有處分的權利。
3、另外,假如說監護人是把被監護人的房子賣掉來治療被監護人的病,這也是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出發的,依照本條法律規定也是允許的。但是,不得以給被監護人治病為借口,將被監護人的財產變賣后挪用或占為已有。如果病治好了,多余的錢,監護人是不能私自處理的,應當由監護人為被監護人妥善保管,等到監護人死后,按照遺產處理。
三、監護人處理被監護人財產的法律適用
1.監護人可以處置被監護人財產,但只有在保護被監護人的利益范圍內處置。
2.根據《民法典》明確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監護是為了監督、保護未成年人而設置的一項制度。其中,承擔監督、保護義務的人稱為監護人,受監督和保護的人稱為被監護人。監護人一般由與被監護人有親密關系的人承擔。
四、監護人可以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
監護人不可以擅自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除非是為了維護被監護人利益。根據法律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并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辟謠】
監護人一定要是父母?
真相不是
解析
監護人不必須是孩子的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可以交由其他有監護能力的人監護。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提醒】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1、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
2、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3、代理進行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
4、教育和照顧被監護人,監護人應當盡到教育和照顧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職責,使其獲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對被監護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