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規定離婚是否判離?去法院起訴離婚會判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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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法院起訴離婚會判離嗎,法律怎樣規定
律師解答去法院起訴離婚,經審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院會依法判決準予離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三款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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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二、離婚起訴會當庭宣判嗎?常見的法院判離婚情況是什么?
離婚民事糾紛案件是否當庭宣判,需要結合案件具體復雜程度,有無爭議等情況綜合判斷,并無法律規定離婚案件必須當庭宣判。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且難以治愈的。
三、夫妻中的一方起訴離婚去哪里起訴,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夫妻中的一方起訴離婚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是同一地點的,可以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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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四、提起訴訟離婚法院會傳票嗎,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受理的,會送達傳票通知開庭時間和地點。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第一百零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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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2]《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3]《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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