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房產的法律咨詢
一、房產證糾紛怎么處理,房產糾紛如何處理,房產糾紛怎樣處理
1洽談處理。2調停處理。調停,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兩邊,在不能經過彼此洽談房產糾紛處理時,依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在房地產管理部分、消費者協會或別的安排部分的掌管下,經過說服,促使兩邊當事人依據有關商品房出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則,彼此諒解,達成寬和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處理的一種方法。3裁定處理。裁定又稱公斷,是指買賣兩邊在爭議發作之前或爭議發作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裁定機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性規章、規則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判定。裁定不受機關、社會團體和自個的干涉,裁定委員會與機關之間沒有隸屬聯系。裁定判定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裁定判定是結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疑問。如要選用裁定方法處理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有必要訂有裁定協議,自愿將糾紛遞交裁定處理。假如兩邊中有一方不愿將糾紛遞交裁定,那么就不能選用這種方法處理糾紛。4處理。購房糾紛的處理,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分調停無效或達成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部分投訴,由該管理部分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詳細行為。就方法而言,處理通常經過一級決議和復議兩個期間。其間,一級決議是復議的條件和必經程序。包含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子的復議依《復議法》的規則進行。
二、我想咨詢一下房地產中介有哪些法律責任
房地產中介法律責任包括1、告知真實情況的義務;
2、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造成損失時的賠償責任;
3、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的規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條規定,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2]《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條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三、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如何交易,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因為這些房子本身產權權屬存在瑕疵,抑或違法違規。未依法登記權屬證書的房屋不能進行上市交易,不能抵押、繼承、贈與,也不受法律保護,拆遷不能獲得補償款。另外,這種房子還可能存在被強拆風險。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四、房產過戶糾紛怎么處理,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
房產過戶糾紛處理方式包括協商、調解、訴訟或者仲裁。提起訴訟,需提交民事起訴狀和副本。申請仲裁的前提則為事先簽訂了有效的仲裁協議或者合同中約定了有效的仲裁條款。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仲裁法》第四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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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1]《仲裁法》 第四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1]《仲裁法》 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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