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傷賠償咨詢
一、哈爾濱市工傷無傷殘賠償準則是怎么樣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賠償》第三十七條,工人因工致殘被判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貼金,準則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薪水,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薪水,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薪水,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薪水;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議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金的具體準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限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賠償》 第三十七條
二、哈爾濱工傷認定手續要怎么辦?
1、準備工傷認定相關申請材料。
2、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材料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實申請材料和具體工傷情況。
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規定對申請人進行工傷認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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