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離婚起訴
一、第一次起訴離婚,多久可以起訴,第一次起訴離婚
根據規定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第一次起訴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婚的,在審判活動開始時會先進行調解,實踐中很多因調解就沒選擇離婚了。所以,起訴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婚,一方不存在重大過錯的情況下。以上就是根據規定對第一次起訴離婚要多久的回答。
二、家暴離婚怎么起訴,家庭暴力離婚起訴流程
1.在發生家庭暴力時,作為受害的一方該如何起訴離婚?寫離婚起訴狀,通常會涉及幾個方面的問題,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問題,離婚后財產分割的問題。對于像張女士這樣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在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把家暴的相關證據也一并交上去。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委托律師和其他代理人起訴離婚。
2.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審理案件。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3.在開庭時,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
三、民法典規定的起訴離婚后撤訴,以后還能起訴離婚嗎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六個月內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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