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濱區離婚咨詢
一、離婚在哪個民政局都可以么,規定是什么
離婚手續不是在哪個民政局都可以辦理。法律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所以離婚手續就只能在男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或是在女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在其他地方民政局申請離婚的,對方可以不予受理。
二、兩地分居應該怎么樣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1、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3、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5、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三、離婚訴訟,兩地分居怎么處理,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離婚訴訟,兩地分居的處理夫妻一方對另一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當事人下落不明的,則原告當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對該離婚訴訟案件具有管轄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四、分居多長時間才能訴訟離婚的,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分居無論經過多長時間,只要符合起訴條件就能訴訟離婚。如果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可以隨時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中,如果夫妻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能確定夫妻感情破裂,調解無效的,向法院起訴離婚后,法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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