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電話
一、管轄管轄可以申請仲裁嗎,怎么申請仲裁
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申請仲裁管轄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并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國家所賦予的審判權,向法院起訴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在訴訟前達成協議,只要一方當事人向有審判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經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須應訴。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二、仲裁裁定在哪里申請,申請仲裁裁定在哪里申請
您好!關于“仲裁裁定在哪里申請,申請仲裁裁定在哪里申請”的回復如下1、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
2、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現行向你所在的企業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你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裁,至于你說的需要什么手續,我國新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有明文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以上是對在哪里申請仲裁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您滿意。
三、如何申請仲裁,申請仲裁程序是怎樣的
對于如何申請仲裁,申請仲裁程序是怎樣的這個問題,解答如下1、 一方當事人向選定的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
2、 委員會于收到申請書后5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后在規定期限內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申請人,并將仲裁申請書副本和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
4、被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答辯,雙方按名冊選定仲裁員。普通程序審理時由三名仲裁員組成,雙方各選一名,仲裁委員會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員;案情簡單、爭議標的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員審理;
5、開庭庭審調查質證、辯論、提議調解;
6、制作調解書或調解不成時制作裁決書;這是我的回答,如何申請物業仲裁申請仲裁的程序的答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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