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縣勞動仲裁咨詢
一、東城區勞動仲裁去哪申請?
1、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
2、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現行向你所在的企業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你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裁,至于你說的需要什么手續,我國新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有明文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你好,這位朋友這是您所提出關于東城區勞動仲裁去哪里申請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能早日要回屬于自己的工資
二、關于黃山工傷如何勞動仲裁的問題,
為您提供以下解答申請仲裁應提交《仲裁申請書》、《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即身份證明資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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