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工傷賠償咨詢
一、紹興職工申請工傷賠償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1、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無傷殘等級和1-10級工傷人員結報時需填寫《紹興市工傷保險費用結算表》,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1份,醫療費用原始發票和費用總清單;
3、
5-10級解除或終止合同書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填寫《紹興市工傷保險費用結算表》,提供解除或終止合同書1份,辭職報告1份或者雙方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書1份;
4、工傷死亡待遇結算填寫《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費等費用審批表》,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提供死亡證明一份。死亡前發生醫療費用的,填寫《紹興市工傷保險費用結算表》,提供醫療費用原始發票和費用總清單。有供養親屬的,街道或鄉鎮政府對供養人的經濟來源情況的證明及與死者關系的證明,供養親屬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二、工傷認定管轄貴州的規定是怎樣的?
對于工傷認定的管轄權,目前大多數地方都是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注冊地或企業繳納工傷保險費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但也有個別地方由事故發生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負責。
三、受了工傷,怎么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1、如果公司依法為員工交納工傷保險的,意外發生后,由公司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即可。
2、如果公司無為員工交納工傷保險的,員工能夠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承受工傷保險待遇。
3、其中,工傷認定到當地人社部門申請認定,傷殘判定是傷情穩定后,通常是出院以后,到當地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申請,相關申請手續按當地要求為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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