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一、多長時間可以離婚,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對于多長時間可以離婚,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這個問題,解答如下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上訴就是起訴多長時間可以離婚的回答,希望能夠幫到你。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二、離婚需要多長時間,怎么辦離婚需要多長時間才可以離
1、離婚訴訟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2、即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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