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撫養權的流程以及法律依據
一、變更撫養權的流程怎樣,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
如果不辦理小孩戶口遷移,雙方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即可。如果需辦理小孩戶口遷移,除協議,有的地方需要到公證機關公證協議外,需要準備的材料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或調解書、小孩出生證原件、復印件;按要求提供小孩照片,一般為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戶口遷移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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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撫養權變更后,撫養費該怎樣確定,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撫養權變更后,由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給付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具體金額的多少應當根據子女的是實際需要、父母的承擔能力以及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等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九條
三、在哪里辦理撫養權變更?
通常,雙方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即可有法律效力,法院是認可其法律效力的,戶口也可不變更。 但可能之后涉及求學、醫療等方面的問題,需要撫養權的證明,一些部門不一定會認可沒有民政部門印章的變更撫養權協議的真實性或效力,而存放在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協議書民政局也不能撤換和更改,所以更規范的操作,如果民政局不同意變更登記,可以到公證機關對有關變更的進行公證即可。以上就是有關變更撫養權在哪里辦理問題給您的相關建議,希望滿意
四、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機構是哪,變更撫養權的條件又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規定
1、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且變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
2、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
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六條
五、孩子撫養權怎么申請變更,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孩子撫養權申請變更的方式如下
1、子女撫養權的處理應當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書,此協議雙方簽字后即生效,子女的撫養權即變更到另一方。
2、若無法達成一致,要求變更撫養權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后,應當根據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判決撫養權的歸屬。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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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六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六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六條
六、當事人變更撫養權,應該怎樣申請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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