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區離婚打官司
一、離婚前能打撫養權官司嗎
離婚孩子撫養權會按以下處理
(一)子女不足2周歲的情況依據相關的司法解釋,
2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子女2周歲以上的情況子女在2周歲以上,父母雙方因撫養問題爭執的,法院應同等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于成長。
不過,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如果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相同,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子女已滿10周歲的情況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子女的隨哪一方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但前提是父母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會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二、分居三年了,戶口在男方,起訴離婚可以在工作的地方起訴嗎
1、離婚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當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主要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孩子撫養權的分配以及一些約定,然后就帶上協議書、身份證明、結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快速、方便、簡單。
2、如果是一方或者雙方不愿意離婚,或者雙方都愿意離婚,但是對財產問題、孩子撫養權問題無法達成一致,存在爭議,那么只能選擇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特點就是程序復雜、時間漫長,第一次訴訟還可能離不掉,需要二次訴訟。
3、《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三、離婚在哪個民政局都可以么,規定是什么
離婚手續不是在哪個民政局都可以辦理。法律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所以離婚手續就只能在男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或是在女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在其他地方民政局申請離婚的,對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在外地打工,在打工的所在地能辦理離婚手續嗎
1、不能協議離婚,可以起訴離婚。如果被告人在該地已經居住一年可以提起離婚訴訟,雙方協議離婚需要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手續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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