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工傷打什么電話
一、請問,工傷咨詢電話是多少?
對于請問,工傷咨詢電話是多少?這個問題,解答如下既然有了工傷申請的受理書,那么在受理開始兩個月內下發工傷認定書,可以找當地有關部門咨詢上海工傷賠償咨詢電話是多少,可以咨詢工傷申請情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二、職工在上班發生工傷事故,工傷待遇撥付程序是怎么樣
勞動者因工受傷,工傷待遇撥付程序具體如下1、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后,用人單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2、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復、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并上報。
3、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工傷 (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后,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
三、我工傷的職工,怎樣辦工傷鑒定
如遇到工傷事故,應當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被認定為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工傷賠償包括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協商賠償不成,可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訴訟。如需要法律幫助,可以馬上撥打本人頭像下面的聯系方式(如遇本人繁忙可請稍后再撥),直接為您解答,或者最好攜帶相關資料來律所與我當面約談。以便讓專業律師為您制定更詳細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指導您收集證據,以便盡早取回款項。
四、單位不愿申請工傷,員工可以怎么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風險提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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