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要帶什么東西
一、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起訴離婚
女方起訴離婚需要帶的證件;1起訴狀2份2結婚證、身份證及復印件、3有孩子的,帶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4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份復印件。?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二、起訴離婚要帶什么材料,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材料
你好,以下是關于離婚起訴要帶什么材料的。起訴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方面的材料(銀行存款記錄、房產證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戶籍、出生證等)。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去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一種是去法院起訴離婚。如果就離婚意愿、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有協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比如有沒有家庭暴力等法定離婚事由,沒有法定離婚事由的話,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法院第一次判決不準予離婚的,在6個月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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