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材料
一、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只能通過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案件與其它民事訴訟立案要求的資料基本一樣。 二、起訴資料包括1、起訴方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被告方的身份證明(如果能準確送達傳票即可)。
2、結婚證明。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的,需要先補辦結婚證再提出訴訟離婚。
3、離婚起訴狀,簡要說明離婚的理由。
4、離婚協議書,如果雙方達不成協議的,起訴時不需要提交。以上就是有關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
二、離婚都需要啥證件和證明材料,需要單位開證明嗎
1、不要單位的證明,需要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
2、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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