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縣離婚財產咨詢
一、保亭縣無財產糾紛離婚協議書代寫律師怎么收費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動幅度
20%
但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爭議標的額的以下費率實行分段累計收費
標的額 費率
10萬元以下的部分(含10萬元)
6%
10-50萬元的部分 (含50萬元)
5%
50-100萬元的部分(含100萬元)
4%
100-500萬元的部分 (含500萬元)
3 %
500-1000萬元的部分(含1000萬元)
2 %
1000-5000萬元的部分(含5000萬元)
1 %
5000萬元以上的部分
0.
5 %
上下浮動幅度
20%
但累計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計時收費
1、收費標準每小時200元-2000元,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內約定計時收費的標準和結算方式。
2、上下浮動幅度
20%
(四)增加反訴的案件,反訴部分可以按以上標準酌減收費。
(五)發回重審的案件,由原承辦律師辦理的,可以按原收費標準酌減收費。
(六)風險代理收費
最高代理費金額不得高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1117%,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除外。
二、一方外出多年無音訊,而另如何辦理離婚.起訴需要什么財料
1.夫妻一方了無音訊,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或者申請宣告死亡,經過一定期限還是了無音訊,法院或作出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
2.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第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第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如果被宣告死亡,夫妻關系自動解除。
3.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三、離婚財產怎么能調查私人賬戶?
離婚財產可以通過銀行內部調查私人賬戶,如果夫妻雙方還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對方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現對方存折或者銀行卡,將相關財產復印或將號碼抄下來。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的,但具體知道哪家銀行開的戶,一般也可以查詢到儲蓄信息。如果需要走正當的途徑的,則可以通過法院開具的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
四、離婚對方隱匿財產怎么查辦理房產證時,以“貸款不便”“嗎
1、針對婚前共同出資買房,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登記方否認共同出資的,可以查詢出資匯款銀行的記錄,或信用卡刷卡記錄,以證明存在出資的事實;婚前購房出資的,切記將自己的名字寫入房產證,或者以登記方簽訂共同出資的協議。
2、針對離婚前私自購買房產,離婚未能計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由于購房手續和周期較長,在夫妻平時相處時,難免泄露一些購房方面的痕跡。在此,一定要注意查找一方的票據或者尋款往來記錄等。
3、采取擅自將房產交易過戶的行為并不是很高明的隱匿財產的行為,因為交易過程、交易對象等相關信息,在房產交易中心就可以查詢到。在離婚時,就會發現對方隱匿房產交易的事實,此時就可以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交易時間與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確定交易時間及交易對方后,可以推算對方是否已經將房產交易費用消耗完畢,進而提出自己的申請及意見。
4、以他人名義買房,并在離婚后過戶到自己名下的??梢允占瘜Ψ降南嚓P票據,查看是否有不動產購買發票或納稅證明;查詢對方銀行賬戶的存取款往來情況,是否有大額款項的支付;從對方的業務往來情況,查詢是否有以房抵款的情形出現;調查配偶婚外情的住處,查詢該房屋的產權情況等等。
五、爸媽離婚,分財產時會牽扯到我的存款嗎?會查我的賬戶嗎??會不會查到信用卡相關
離婚財產分配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離婚財產分配協議,當事人通過訂立協議和平友好地分配財產,無紛爭。另一種是當事人在離婚時就財產分配產生重大分歧時,請求法院裁判分配財產。 法院裁判分配財產時,主要有如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兩方有平等地分配共有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受共有債務的義務;
二、照看娃兒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看”,既能夠在財產份額上予以女方適當多分,也能夠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配夫妻共有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配;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配共有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有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配時,要盡量需要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事實上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平等原則,按離婚時的事實上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賠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不得把隸屬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配,不得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有生活中消磨、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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