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聞縣工傷咨詢
一、徐州市工傷怎么鑒定,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勞動能力鑒定需去當地工傷認定部門申請,申請需提交的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
2、申請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張;
3、身份證復印件;
4、《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5、醫院的首次診斷記錄和出院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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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徐州工傷鑒定所在哪,如何進行工傷鑒定
關于您提問的徐州工傷鑒定所在哪的問題,給您的解答如下1、若是工傷認定可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2、若是勞動能力鑒定傷情穩定后,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4、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3]《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4]《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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