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人找不到怎么辦
一、公司欠錢找不到人怎么辦,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公司欠錢不還
1.追蹤財產線索,及時申請財產保全;
2.公司清算不通知,清算組成員應賠償;
3.公司吊銷不清算,股東有錯要賠償;
4.公司無法清算,股東應連帶清償。按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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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二、欠錢起訴找不到人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因為欠錢糾紛起訴但是找不到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公告送達,被告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如果根據生效的法律判決文書債務人以人不履行其義務,則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則會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等。
當事人要提起訴訟的,可以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對于符合法定條件的起訴,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且通知當事人,如果不符合條件,則法院會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對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三、欠錢人跑了找不到了怎么辦,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
2、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3、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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