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離婚后房產分割
一、房產分割,婚后房產可以分割嗎離婚后房產
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根據具體情況,離婚婚后房產分割有以下方式(一)一般雙方婚后共同購買的房屋,不管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人名下還是兩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在房產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財產予以分割。如果房產證上事子女的名字,則該房產視子女的房產,法院在離婚訴訟中不予分割。(二)如果在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時,法院一般不會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只根據實際情況判由一方當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產權后,雙方對房產的分配仍有爭議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房屋所有權尚未取得的情況下,人民法院無法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和分割予以判決,所以就只能就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問題進行處理。
二、離婚財產分割,房子為男方婚前貸款買,離婚后房產應該如何分割
【法律意見】
婚前財產女方無權分割,對于婚后拆遷所得,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三、夫妻離婚后分割房產證怎么分割,該如何規定的
夫妻離婚后分割房產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分割,如果房產是婚前的財產,一般屬于個人的財產,不需要進行分割,如果房產是婚后的財產,一般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需要按照情況均等分割。
四、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可以重新分割嗎
一般來說,離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后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后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具體來說,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只有符合以上條件才可以申請重新分割。
3、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離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若對方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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