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違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歸責于債務的事由,債務人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免除債務人的實際履行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此外,若違約人的行為構成犯罪,違約人依法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二)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債務人應免除實際履行責任,但應承擔違約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三)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一時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債務人應履行原債務,并承擔違約責任,但此時履行不得違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
(四)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債務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實際履行責任,對能履行的部分仍應繼續履行,但不得違反《民法典》的規定,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債權人訂約目的不能實現,債權人可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五)若因不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債務人的法律后果分別表現為
1、解除原債務的實行履行責任。因一時履行不能,債務人在不能障礙消除前不負履行遲延責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時,債務人有及時通知對方的義務,并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的義務;
一、民法典規定違約責任有哪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替代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第五百八十二條【瑕疵履行違約責任】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定金擔?!慨斒氯丝梢约s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違約金與定金競合時的責任】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九條【拒絕受領和受領遲延】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請求債權人賠償增加的費用。
在債權人受領遲延期間,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條【不可抗力】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五百九十一條【減損規則】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
第五百九十二條【雙方違約和與有過失】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第五百九十三條【第三人原因造成違約時違約責任承擔】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處理。
第五百九十四條【國際貿易合同訴訟時效和仲裁時效】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3]《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條
[4]《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條
[5]《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一條
[6]《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條
[7]《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8]《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條
[9]《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10]《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1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12]《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13]《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條
[14]《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九條
[15]《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條
[16]《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一條
[17]《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二條
[18]《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三條
[19]《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四條
二、合同違約違約金怎么規定的,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合同違約違約金的規定,是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當中決定具體的違約金。但是根據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明確的規定,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應當是根據違約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是約定違約所產生的損失賠償計算方式。
三、有什么規定合同上沒寫違約金會發生法律后果嗎
合同沒寫違約金,合同是有效的,違約金不是必備條款。合同是有效是需要看合同的當事人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四、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有什么法律后果
1、合同未約定違約金,也可以主張違約金。
2、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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