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法律
一、債權債務的法律法規是什么?
關于權利轉債權債務的相關法律法規債權轉讓根據我國目前法律的規定,債權的轉讓僅存在于合同當中,即合同權利的讓與,指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質上仍然是一種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構成要件,即要求轉讓方和受讓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債權轉讓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及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蓋不法的目的。合同權利轉讓的效果是原合同主體的變更,包括兩種情形一、轉讓方退出原合同關系,由受讓人代替其債權人地位;二、轉讓方不退出原合同關系,與受讓方共同成為原合同的債權人。債權轉讓的概念可以在與相關概念的比較中體現出來 (一)債權轉讓與贈與合同。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即受贈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且贈與合同一般是贈與人基于物權而實施的處分行為,一般具有無因性,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除非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而債權轉讓基于原合同,受讓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債權轉讓是債權請求權的轉讓繼爾是財產所有權的轉讓,與這相隨的一些合同義務的轉讓。債權轉讓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轉讓方與受讓方存在著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關系。 (二)債權轉讓與向第三人履行。債務人向債權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間形成委托關系,當債務人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時,由債權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債務人追究違約責任,當第三人違約時,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而非債權人。 (三)債權轉讓與債權的代位權及撤銷權。代位權及撤銷權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在債務人實施損害其債權行為時,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主動向第三人行使原債務人的債權或撤銷權。而債權轉讓方與受讓方合意的結果,無須訴訟程序解決。二、會計的債權債務是指什么,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債權是得請求別人為一定行為,通常包括了作為或不作為這兩種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根據權利和義務的相對原則,債權者為債務,也就是必須為一定行為,包括了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行為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一般是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再按照法律的具體規定來進行處理。一、借款到期沒有還如何重新寫借條
借款到期沒有還可以重新的計算借款的金額,然后重新打借條。借條超過多長時間都是有效的,只不過說訴訟時效是有規定的。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借條上明確約定還款時間時,則訴訟時效的計算自約定的還款時間起3年內。
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無期限的,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3年內提起訴訟,也就是還款時間計算3年。借條和欠條都屬于債權憑證,它們的法律效力沒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從出具欠條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權利人應當在欠款人出具欠條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借條是借款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兩年。超過三年,債權人的債權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喪失在訴訟中的勝訴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對法定代理人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二、哪些人可以成為債的主體
債務人(debtor),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債權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貸款債權人最關心的是債權的安全,包括貸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償付。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獲利能力和現金流量,以及有無其他需要到期償還的貸款。商業債權人最關心的是企業準時償還貸款的能力,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按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將錢借給他人的人,稱為債權人;相對而言從別人手中借錢,欠別人錢的人稱為債務人。
三、借條和欠條在訴訟時效適用上有什么區別
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應該從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時起計算訴訟時效。
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兩者在訴訟時效的適用上則是有區別的
借條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因而其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欠條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2]《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條
[3]《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三、債權債務包括什么,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債權一般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等。債務則包括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應付稅費應付債券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四、債權轉讓債務人如何償還債務,法律如何規定的
專業分析
債權轉讓后,債務人應當向受讓債權的新債權人清償,但是債權轉讓沒有通知債務人的,債務人可繼續向原債權人清償。
我國法律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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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條
五、企業的債權債務如何進行清查,法律如何規定的
專業分析
企業的債權債務一般使用函證核對法來進行清查。在企業的債權債務進行清查的時候,一般會首先檢查企業內部的財務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等,在認真的核對債權債務的往來之后,才算是完成企業內部債權債務的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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