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找不到怎么起訴
一、找不到欠款人,能起訴嗎
1、如果自己找不到對方的話,那么也可以進行起訴的,到時候人民法院會進行留置送達,這個送達書會直接交給對方的家屬,對方簽收就可以了的。
2、可以留置送達,只要你能提供被告人正確的家庭住址,法院向被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傳票,被告或與其同住的成年家屬簽收均可;
3、如果他們拒絕簽收,找當地居委會工作人員(2人)與法院工作人員一起到場,留置并寫明相關情況,也視為已經送達。
如被告不到庭,借款糾紛不屬于被告必須到庭的情形,法院可缺席判決。如果找不到被告或者實在無法留置送達,可公告送達,期限為60天,期滿視為送達。(只有送達成功被告未到庭才能缺席判決,未送達根本不能開庭。)
二、欠錢起訴找不到人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因為欠錢糾紛起訴但是找不到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公告送達,被告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如果根據生效的法律判決文書債務人以人不履行其義務,則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則會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等。
當事人要提起訴訟的,可以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對于符合法定條件的起訴,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且通知當事人,如果不符合條件,則法院會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對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三、要賬找不到欠款人起訴能找到人嗎
能找到人。1、出現當事人一方行為或其他原因,判決將難以執行或損害當事人利益的案件時,人民法院將根據雙方的申請,裁定財產保全,責令作出一定行為和制止其作為一定的行為。
2、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進行財產保全后續可以強制執行。行動建議
1、準好證據進行起訴,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2、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四、還沒起訴找不到欠款人可以起訴嗎
是可以起訴的。1.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債權人應向法院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
3.法院受理后,會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行動建議起訴失蹤債務人時以下兩點要注意
1.需要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系方式。
2.債權人要提交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避免借錢不還,咨詢聽律網在線律師,手把手教您應對處理各類錢款拖欠與起訴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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