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債務是否屬于共同債務
一、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債務是不是屬于共同債務
是的,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夫妻從事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里的共同生產、經營既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議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二、婚前信用卡債務,屬于婚后共同債務嗎?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 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婚前共同債務,夫妻共同承擔嗎
1、一般而言,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另外,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3、婚前個人財產屬于個人所有,但如果債務被認定為共同債務時,法院也可能會強制執行你婚前個人財產。當然,如果你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會強制拍賣。一般會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但如果能夠證明其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此來抗辯。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四、婚前個人債務是否會變成共同債務?
法律分析婚前個人債務可能會轉化為共同債務的,但需要滿足如下的情況
1、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后共同居住的,可以轉化為共同債務;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后為夫妻雙方共同使用,可以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
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時,該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六、婚前債務婚后是否要共同承擔
您好,針對您的婚前的債務,婚后要共同承擔嗎問題解答如下通俗來講,夫妻之間婚前欠款,婚后應當償還,不因形成夫妻關系而直接混同。夫妻雙方在婚前產生的債權債關系,并不因為雙方形成婚姻關系而終止,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在結婚之前都會有個人的私生活在這中間還包括了各自的債務,由于債務是在這之前就已經形成的,所以在婚后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婚前欠的債屬于個人,不屬于雙方共同債務。婚后債務,而且必須用于共同生活,才屬于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婚前所負的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債務人配偶應在接受財物或享受利益的范圍內承擔責任,對于贈與或婚內約定等接受財物或受益的債務人配偶在清償債務后,有權利向債務人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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