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一、串通投標罪是如何量刑的,串通標罪量刑標準
最高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第七十六條 [串通投標案]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shù)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二)違法所得數(shù)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三)中標項目金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脅、欺騙或者賄賂等非法手段的;(五)雖未達到上述數(shù)額標準,但兩年內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六)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這就是串通投標罪的量刑標準了。引用法規(guī)
[1]《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 第七十六條
二、串通投標行為涉嫌成立犯罪的量刑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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