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不離婚財產能否分割?
一、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如何進行?
可由雙方協商,不能協商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 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孩子未滿兩周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周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周歲法院還會征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并有權探視。以上便是不離婚可以分割夫妻財產嗎的相關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二、房產分割婚后房產能否分割?離婚后房產如何分割?
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根據具體情況,離婚婚后房產分割有以下方式(一)一般雙方婚后共同購買的房屋,不管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人名下還是兩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在房產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財產予以分割。如果房產證上事子女的名字,則該房產視子女的房產,法院在離婚訴訟中不予分割。(二)如果在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時,法院一般不會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只根據實際情況判由一方當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產權后,雙方對房產的分配仍有爭議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房屋所有權尚未取得的情況下,人民法院無法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和分割予以判決,所以就只能就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問題進行處理。
三、離婚財產分割,婚前貸款買房房產如何分割
【法律意見】
婚前財產女方無權分割,對于婚后拆遷所得,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四、夫妻離婚分割房產,如何分割?
房產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貴重財產,婚姻關系解除時,對夫妻共同房產的分割是一個焦點問題。在討論如何分割前,先闡明兩個概念何謂個人房產,何謂共同房產?所謂夫妻一方的個人房產,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結婚登記日為準)的房產或法律明確規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房產。主要是指(一)一方結婚登記前已經取得取得全部產權或已經交付全部購房款的房產;(二)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產。所謂夫妻共同房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即從男女結婚之日起,到夫妻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時為止。主要是指(一)婚后以雙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財產購買所得的房產;(二)婚后繼承或贈與所得的房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時夫妻共同房屋分割的原則是,在堅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照顧、保護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權益。具體有如下規定(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二)夫妻婚后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三)雙方對夫妻共同房屋的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四)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是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該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當事人仍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五)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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