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請求人有哪些人,范圍包括哪些
一、行政賠償請求人有哪些人,范圍包括哪些
行政賠償請求人主要有以下幾類1、一般情況下的賠償請求人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因行政侵權行為受到直接損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
2、特殊情況下的賠償請求人
1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繼承人是賠償請求人;
2受害的公民死亡的,與其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是賠償請求人;
3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賠償請求人。
3、外國人、外國企業和組織的賠償
二、國家賠償法與依法行政賠償有哪些?國家賠償與依法賠償有哪些區別?
專業分析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是國家承擔賠償責任所要具備的條件,換言之,國家在具備什么條件時才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項
1侵權行為主體要件。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侵權行為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其被授予的職權只限于行政職權,不包括司法職權)。
2侵權行為要件。侵權行為的存在是構成國家賠償責任的要件之一,即國家侵權行為的主體的哪些行為可以引起國家賠償責任。首先,致害行為必須是執行職務的行為,國家只對執行職務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而對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之外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縱然違法,只能對行為人產生相應的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不能引起國家賠償責任;其次,必須是執行職務的行為違法,職務行為只有在違法的情況下才會引起國家賠償責任,如果是合法的職務行為,引起的是國家補償,而非國家賠償。所謂違法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行使職權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3損害結果要件。損害結果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所造成的既定的客觀損害。即有損害,才會有賠償。并且,損害結果只有具備以下特征,才可以獲得國家賠償①合法權益的損害具有現實性,即已經發生的、現實的,而不是未來的、主觀臆想的;②損害必須針對合法權益而言,違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不引起國家賠償;③損害必須是直接損害,而不包括間接損害。
4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職務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的行為的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結果之間必須有必然的、內在的、本質的聯系。只有兩者之間具有這種聯系,國家才負責賠償。
因此,只有以上四個要件均具備時,國家才對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三、人身損害賠償的費用包括哪些?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專業分析(一)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二)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的平均收入酌定。(三)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四)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五)交通費(六)住宿費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七)營養費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溫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難題不知道怎么解決?或者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律師,請點擊咨詢按鈕,可以根據你的大概情況為匹配到最合適的本地專業律師。四、人身損害賠償的包括哪些?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是指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給予賠償權利人的賠償所包含的具體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五、行政賠償會賠償的情況有哪些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6、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7、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8、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
只賠償直接和一部分間接經濟損失、實際利益的損失和直接可得利益的損失。而對間接損失和預期利益,一般不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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