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我老婆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是老婆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購買的是共同財產。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現在的民法典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持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么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公民對個人的財產權益具有處分權,雙方可以通過約定,將一方擁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變更房屋登記,在房產證上加署配偶的名字,就是一種常見的贈與方式。夫妻雙方應攜帶相關證件,辦理變更手續。如果雙方沒有對房屋的份額做出特別的約定,而只是簡單地加上另一方之名,則應認定房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各擁有50的產權。為了避免將來發生糾紛,法官建議雙方將各自擁有的房產份額在房產證上注明。
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還貸,房產證,房屋所有權證
男方在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該房產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于房屋的首付款部分以及房屋增值、貸款部分,原則上夫妻雙方均等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三、婚前婚前買的房子貸款,但是沒有辦理房產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財產歸個人,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婚后財產公證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必須是合法結婚的夫妻雙方,也就是說滿足結婚年齡、自愿等結婚法定條件的;
2、必須是夫妻雙方真實自愿對婚后財產達成約定,根據約定進行婚后財產公證;
3、必須夫妻雙方親自辦理公證,他人無權代理;
4、夫妻雙方對婚后財產約定必須合法,不能違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損害第三人或國家利益的;
四、夫妻婚后貸款買房,房產證寫老公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1、婚后買的房子房產證是老公的名字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五、夫妻婚后貸款買房,房產證寫老公的名字,算不算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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