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地產不能轉讓?
一、哪些房地產不能轉讓?
1.房地產的轉讓必須是依法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房地產權利人,而房地產的受讓人可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
2.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轉讓也無效
1、達不到下列條件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①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用于投資開發的,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
②屬于成片開發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③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
7、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況。
二、哪些房產不能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
三、不能轉讓的房地產有哪些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轉讓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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