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能勝訴嗎,法律怎樣規定
一、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能勝訴嗎,法律怎樣規定
專業分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因此,在你僅有借條的情況下,是否能夠勝訴就看對方提出抗辯是否能夠成立或者是否構成有效的抗辯,如果一旦成立或者構成有效抗辯,那舉證責任就馬上轉移到了你的身上,你還需要繼續舉證證明借款關系的成立,你的舉證責任是很重的,但是由于你已經沒有證據了,那就很被動,因為你的證據不夠充分,很容易就會敗訴。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工作中的若干具體問題》第十條第1小點“民間借貸糾紛中,尤其是出借人主張大額現金交付的,對于借貸事實是否發生,是出借人需要舉證證明的重要,欠缺這個事實,只提供借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的,不能視為其完成了舉證證明責任,需要當事人進一步提供證據來證明”如果你出借的款項是比較大額的現金,例如幾十萬,那你不僅需要提交借條,更需要提交其他證據予以佐證,例如銀行的取現記錄、與借款人的通話錄音(承認借款)、微信記錄等等,這些證據綜合起來你才有可能完成你的舉證責任,讓法官相信借款關系的存在,從而支持你的請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存續承擔舉證責任。
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并能作出合理說明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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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關于當前民事審判工作中的若干具體問題》 第十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五條
二、借款沒有轉賬記錄的借條有效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專業分析分兩種情況
1.原告僅有借款協議和借條,沒有轉賬記錄或者其他出借資金流向憑證,但能說清借款給付方式、時間、地點、清點方式與交接人,并有相關證據證明所述事實,被告當事人不否認或雖否認、但不提交或不能提交相反的證據予以反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證據予以確認和支持。
2.反之,人民法院應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認真審核出借人有無資金給付的能力,如原告不能證明資金給付事實,人民法院則可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不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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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有轉賬記錄但是沒有借條,法院能否受理
只有銀行轉賬記錄沒有借條起訴的,只要符合下列條件法院就會受理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四、只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能起訴嗎只有借聯,沒有轉賬清單,能否起訴
1、朋友借錢,沒有欠條,只有銀行轉帳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向法庭提交;
2、如果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能充分證明朋友借錢的事實,法院會支持訴訟請求;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五、沒有借條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沒有借據是否可起訴?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沒有借條有轉賬記錄的,當事人可以起訴,當事人如果要提起訴訟,需要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還需要注意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六、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所以在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不應簡單地將借條作為完全排斥其他證據證明效力的唯一債權憑證。在綜合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辯主張后,認為出借人所主張的借款資金來源和交付過程不符合日常經驗法則和高度蓋然性標準,存在明顯不合理性,無法就借款的實際交付形成心證的,應認定借款未實際交付。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借條是民間借貸糾紛中最有力證據。以上就是有借條沒有轉帳憑證能起訴嗎的回答望采納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六條
[1]《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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