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沒有約定終止時間如何辦,應該如何處理
一、合同沒有約定終止時間如何辦,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合同沒有約定終止時間的處理辦法可由當事人實施一定的行為而終止,如債務人履行完合同的全部義務;當事人之間的債務相互抵銷;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債權人免除全部債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條
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條
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九條
二、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的區別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比較
所謂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合同關系客觀上不復存在。二者的區別主要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系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2、二者適用的范圍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于違約場合。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于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于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范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范圍廣。
三、簽訂合同后,終止合同怎么辦
簽訂勞動合同后反悔,勞動者會承擔違約金嗎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試用期辭職提前3天即可離職,試用期后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也就是說,你只要提前30天打書面報告,即使是在服務期內依舊可以辭職。但需要注意的是,這時候一定要保留書面報告或是批準離職的證據,以防止意外狀況的出現。關于違約金的問題一般只有兩種情況下企業才能和勞動者進行約定1、合同中約定的專項技術培訓并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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