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但沒領證受法律保護?
一、再婚但沒領證受法律保護
婚姻一定要去拿結婚證,不要去相信合同,這是非法的,對你保障自己的權利很不利。1、根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所以我國新婚姻話不承認事實婚姻。但是對非婚生子女有特別的保護,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二、結婚18年沒有領證會受到法律保護嗎
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男女雙方必須經過合法的婚姻登記并取得結婚證,才確定合法的夫妻關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此外,只有符合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可以在補辦登記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認和保護。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3、同居雙方1994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兩性結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三、老年人再婚是否有必要領證,怎樣領證
1在民政機關登記結婚,是法律唯一認可的結婚形式。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婚姻一說了,如果不領證,則為同居關系。
2涉及最主要就是財產問題。如果兩位老人領證前各自擁有房屋,則均為二老的個人婚前財產,二老均可于在世時獨自處理其個人財產,如贈與給子女、買賣等。
3若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間過世,另一方作為配偶則對該財產有合法繼承權。為避免將來出現矛盾,建議前往公證處辦理財產約定公證或由分別辦理遺囑公證和贈與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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